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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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7日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中国共产党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文件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2日至5月10日,十四届县委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7日,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印发了《关于对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6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扎实认真逐项进行销号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通过严格、认真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调动全体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训词精神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反复学。落实细化年度学习计划和安排。全员参与,认真组织学习和学习交流等。
二是对于个别干警撰写交流心得和体会文章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甚至有抄讲话的现象。明确要求政治部对每次形成的体会文章都要仔细检查,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文章,要求重写,同时提交检务督察部,在全院范围内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对今后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交流心得、体会文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检察业务工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既有政治高度,又有检察实践,最终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具体思路,点、条、面相贯通,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司法办案中,体现在“检察为民办实事”中。
三是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等学习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党组成员帮带一般干警,互相探讨、互相交流学习。倡导鼓励干警通过“学习强国”等APP自主学习。通过“积分大比拼”的形式,调动干警学习积极性,结合“线上与线下、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探讨交流与撰写心得、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全院干警理论学习例会、“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鼓励干警自学,多种学习形式有机结合,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开展集中学习112次,收集干警心得体会132篇,开展知识测试4场,向县政法委报送优秀心得体会文章3篇。为彻底解决较多领学模式、交流发言少、其他党员干部交流讨论不够的问题,院党组在组织和安排学习时,提前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发言人,提交发言提纲,围绕学习谈心得、谈思想,围绕本职工作谈见解、谈思路。
四是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职能,积极促进学习成果转化。更加注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在理论学习中提升检察业务能力,在检察业务工作中落实学习成效。学思践悟相结合,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强大的实践指导意义,切实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在学习中提升,在实践中升华,相互推动,相互促进,提升全体干警的学习积极性,更加提升履职担当的本领能力。
二、关于“院党组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之下。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党组会专题讨论。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区市县党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真正掌握精神实质,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在日常检察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区市县党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深入落实县委“四个一流”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五个示范县”建设。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疫情防控和平安泾源建设等中心工作。
二是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鲁某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行为,联合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泾源县餐饮示范街区主要经营餐馆、商店,小吃店,水果蔬菜店等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现场整改,并对所检查的餐馆、商店、小吃店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就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宣传和释法说理,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保障泾源食品安全;坚守土地红线不让步,积极办理破坏和侵占农用地、耕地(国土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行政处罚罚款15万余元,督促恢复被占用的耕地,农用地及其他土地共34.62亩。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与河长制办公室、公安局联合对泾河流域河湖沟渠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对部分单位履职不到位、怠于履职造成泾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岸线受到侵害的情况,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开展联合督查10余次。严厉打击泾河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挖砂,污染泾河水质,非法在河道、河堤岸线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行为。
三是积极拓展公益案件范围,办理了一批有社会意义的“等”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和关注度高的社会问题。办理全县居民小区“飞线”充电行政公益诉讼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案件,及时启动诉前磋商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对泾源县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进行整改,积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办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件,向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针对泾源县新民乡自治区级文物古迹石窑湾石窟坍塌毁损的情况,积极向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现石窑湾石窟修缮工作已列为2022年度全区文物保护项目立项;针对泾源县辖区内多家快递企业的快递单未对用户个人信息采取隐匿化等有效保护措施,直接显示客户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重大隐患。积极排查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是根据我县“4718”工作机制,我县政法各单位按照“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官助理”、“一村一检”、“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各政法单位分别承担部分行政村相关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帮扶责任人和第一书记等工作,我院对“一村一检”工作进行调整,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群众,在司法办案与扶贫工作中积极广泛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充分发挥7个乡(镇)民生服务大厅的检民互通终端,收集村情民意,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联合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与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平台衔接,拓宽发现线索的渠道,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一村一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院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季度分析会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在年度检察工作安排暨重点工作分工部署性文件中,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和具体责任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检察干警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
二是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内容,党组书记与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与各部(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讲廉政党课,及时对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对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谈话,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完善并落实好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干警之间谈心谈话常态机制,党组成员除工作汇报交流之外,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谈心谈话131人次,敞开心扉,坦诚交流,了解干警工作生活困难、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是全面梳理整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方面。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修改完善干警出差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包括派车审批、维修审批、用油审批等,修改完善重大经费支出会议制度,修改完善财务运用定期公示制度等。坚持好“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的日常落实。院党组会对财务审批领导、财务人员以及涉及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今后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在全体干警会议上学习有关财经纪律,强化全体人员财经纪律意识。
四、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作风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开展顽瘴痼疾整治。以司法办案为抓手,强化流程监控,突出办案质效评估。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干警进行业务培训、服务群众能力培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耐心、热情。检务督察部门和院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为民服务中的问题。
二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司法为民理念教育。把从严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建立健全新形势下日常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让制度成为规范和约束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干警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不断提升班子领导能力和干警专业能力,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和激情。以各项检察工作专项活动为切口,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案件,持续提升全体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事件中,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为民司法的本领。明确责任,压实责任,确保各岗位责任落到实处。在修改完善本院信访接待管理办法的同时,加强与其他机关单位的联系。建立健全群众来信办理答复机制、全面提升检察服务质效。对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群众信访,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信访人具体的办理部门,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群众信访,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办理时限,并由负责具体办理的内设部门和责任人按时答复信访人,切实做到程序性问题7日内回复,实体性问题三个月内答复。
四是修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各项制度,以及《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范围》等工作制度,设立了来访须知、文明接待用语、检察人员纪律等公示牌,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措施,从小处着手,从一杯水、一句问候做起,方便群众来访,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司法温度,确保了群众信访件件能有回复,件件能让群众满意。
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院党组认真组织研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相关要求,从单位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本单位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其隐形变异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措施,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强化制度约束。
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院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和检务督察部门负监督检查责任,坚持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纪律挺起来、规矩严起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检务督察,狠抓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三是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干警会议等不同层面的学习,避免同一事项几方面记录,对重要学习内容,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切实避免以发文件、开工作部署会代替落实工作的形式主义,减少发文数量,减少会议次数。修订完成《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发文审签程序,明确不同环节的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县委精简文件要求,端正工作态度,扎实开展工作。
六、关于“'三强九严'工程基础还不够扎实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落实基层党建责任,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党建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动真碰硬,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着力提升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切实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在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意见19条。在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警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提出批评意见21条。
二是全面贯彻、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检察人员宗旨意识,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群众、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实践活动,尽职尽责为群众搞好司法服务。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努力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宗旨意识;切实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扎实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党员“评星定格”活动,每季度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星定格”进行研究,提出评定意见。召开党员大会时也对党员“评星定格”进行讨论,并严格按照程序公示、上报。2020年度亮黄星1人,该同志不得参与年终评先选优。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规定填写民主评议结果、支部鉴定意见、党组审定意见,严格按程序管理。对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基本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三强九严”工程的落实。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细化措施,强化贯彻落实。抓实抓细党史学习教育,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其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和全体干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核心位置,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在美丽新泾源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院党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指示等,统筹抓好本院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确保《意见》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坚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在法前,开展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强化从严治检要求。
四是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的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同时,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检察工作科学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54-5011778;电子邮箱jxyjcybgs@163.com。
中共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8月17日